各部门、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岗位变动工作交接的规定》,学校配备给工作人员使用的办公家具、设备,离任人员不得带走。请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此项规定执行,岗位人员变动的请填写“济宁医学院固定资产内部交接单”,将本部门、科室资产交接给现任负责人(相关表格请到资产管理处网站下载)。如交接人带走了本部门的办公家具、设备,影响了正常工作,资产处不再给予配备。请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及资产管理员监督做好本部门的资产交接工作,确保我校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资产管理处
201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