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积极推进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教务处、医学信息工程学院、护理学院、精神卫生学院、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团委、学生处、康复医学院、基建处、审计处、资产处废旧资产库房、工会、中西医结合学院以及离退休干部处、图书馆因实验室装修改造等原因需报废资产一批。2019年4月至6月三个月,由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财务处、审计处以及使用部门资产负责人员共同参与,对各院系及部门待报废资产进行了现场查看。
按照(鲁卫财字【2017】35号)印发的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以上部门待报废资产均已符合处置要求,待院长办公会通过后按照相关程序合法合规进行挂网处置。
资产管理处
201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