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工作,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资产管理系统与房产管理系统顺利对接,防范资产管理风险,提高公用房屋使用效率,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决定开展学校2023年度资产清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清查基准日与范围
清查基准日:2023年8月31日。
清查范围:学校资产管理系统登记入账及其他实际在用的仪器设备类、家具装具类、图书类等各项资产。同时,核对房屋信息:包括资产所处楼房名称、门牌号、房屋名称及房屋性质等内容。
二、清查内容
(一)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学校资产管理系统中登记的资产信息进行账物核对,确认资产状态,做到账实相符。清查时要做到以账对物和以物对账相结合,要核对使用管理部门或单位、存放地点(确保为最新门牌号)、房屋名称、使用人等信息。
(二)固定资产条码标签是固定资产的唯一标识,须确保物物有码。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清查情况,查漏补缺,做到一物对一码、物码相符。
(三)固定资产及房屋的使用人应为学校在职教职工,请各部门、单位对现有资产保管人员和房屋使用人员进行梳理,及时办理离职人员、校内部门间调动及退休人员的资产和房屋管理交接手续。
三、清查方式及要求
本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以自查为主,抽查为辅,对本部门、单位的资产和房产信息应核查至末级(使用人、存放地点等)。核对表格通过OA分别发送至各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员邮箱。
2023年度已列为待报废并现场查看完毕的资产,请不要重复提报,对产生的新的盘亏、盘盈、待报废资产需向资产管理处提报纸质说明材料,并重点统计贵重仪器设备(单价40万以上)使用情况,资产管理员需在系统中修改提报变动信息。
学校公用房屋信息由各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员进行核查、删改和确认。土地信息由资产管理处负责核查。
资产清查工作是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的一部分,且涉及学校分类考核,请各部门、单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资产和房产清查,并于自查结束后及时撰写2023年度资产清查报告(具体格式可参照济宁医学院部门/单位清查报告模板)。资产管理处根据各部门、单位自查报告情况组织国有资产清查小组对部分部门、单位进行抽查。
2023年资产清查报告、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统计表纸质版由部门、单位负责人及资产管理员签字,盖部门、单位公章后于2023年9月28日前报送资产管理科,上述材料须同时报送盖章扫描PDF版和电子版(excel、word),发至弭俏OA邮箱。资产、房屋信息核对表格电子版发至谢守鹏OA邮箱。
联系人: 弭俏 郝敬梅 谢守鹏
联系电话:18254700269(667269)
15263769520(669520)
15105470665(660665)
资产管理处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