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设备清查的通知

来源:资产处发布时间:2025-07-12浏览次数:10

关于开展设备清查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从严执行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的通知》(鲁财资[2025]7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对设备进行清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和内容

(一)清查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

(二)清查范围: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两类设备(以下统称设备)。 

(三)清查内容

1.资产信息登记情况。重点清查是否准确填列使用单位和使用人信息,是否据实严格区分办公科研教学等设备用途。

2.配置标准执行情况。重点清查是否按照《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鲁财资[2019]39号)规定具体可查看资产管理处网页“规章制度”栏目严格执行设备配置数量限额标准价格限额标准其中2024年10月起,配置计算机类信创设备应执行价格限额标准,之前不适用。信创设备是指我国自主研发的信息技术设备

3.资产账实相符情况。重点清查设备是否及时登记入账,账面数量与实际数量是否一致,处置设备是否按照规定核销账务。

4.资产盘活利用等情况。重点清查是否如实反映设备使用状况,是否存在设备闲置等无效低效运转情况,是否存在待报废设备未及时处置情况。

二、清查方式

本次设备清查工作以自查为主,抽查为辅,对本部门、单位的设备应核查至末级(使用人、存放地点等)。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精心组织部门、单位要把本次清查作为贯彻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加力推动科学管理的实行举措,切实提高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做到以账查物、以物对账,全面彻底摸清设备家底,形成一本“明白账”“放心账”。

(二)实事求是,真实反映。各部门、单位在清查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真实准确反映清查结果,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超出规定限额标准配置的,要在清查报告中进行说明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指派专人,及时提交清查结果包括清查报表和清查报告。清查报表包括设备清查明细表设备清查汇总表设备清查发现问题汇总表。清查结果由资产管理处统一汇总后上报省教育厅。

请各部门、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本次设备清查工作,填写设备清查工作联系表,于7月14日前报送资产管理科。

设备清查报表及清查报告纸质版由部门、单位负责人及设备清查人员签字,盖部门、单位公章后于2025年7月17日前报送资产管理科,上述材料须同时报送盖章扫描PDF版和电子版(excel、word),发至弭俏OA邮箱。

 

联系人:   弭俏   联系电话:18254700269667269

 

 

附件1:设备清查明细表

附件2:设备清查汇总表

附件3:设备清查问题汇总表

附件4:设备清查报告模板

附件5:设备清查工作联系表

 

 

资产管理处

                               2025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