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及合同续签工作提醒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高效推进我校政府采购工作,请各部门、单位认真梳理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按照《济宁医学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办法》、《济宁医学院招标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开展项目论证、需求调查等工作,在本期合同到期90日前向资产管理处提交招标申请,我处会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履行招标程序。
为及时完成合同续签相关工作,请各部门、单位认真梳理本部门、单位的正在执行的合同,按照《济宁医学院招标采购合同续签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在合同到期60日前向我处提报合同续签申请。我处将按照规定上会研究,政府采购项目还需在预算一体化系统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提报续签材料。
总之,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及合同续签工作,如因拟开展的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或申请提报较晚延误了相关工作,我处将无法办理,也会给学校整体工作造成没必要麻烦和严重的后果。请各部门、单位积极配合!
特此提醒。
资产管理处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