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26-01-23浏览次数:10

各部门、单位:

为切实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6〕1 号)和学校《关于做好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工作,保障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规范开放管理,压实安全责任,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清零隐患

各单位须切实履行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放假前组织开展地毯式安全隐患排查,明确假期关闭和开放的实验室清单,重点核查消防设施有效性、水电气管线安全性、危化品管理规范性及特种设备运行状态。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实行闭环管理。对暂无法整改的重大隐患,应制订整改方案,整改期间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坚决杜绝风险失控。   

 二、强化精准防控,聚焦重点风险领域

针对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爆炸品等有毒有害化学品,易燃、易爆、有毒、窒息、高压等危险气体,以及实验动物、病原微生物、辐射源及射线装置、同位素及核材料、高危机械加工装置、强电强磁与激光设备、特种设备等重危险源,实施重点监管与严密监控。要制定专项风险防范方案及应急预案,确保风险始终处于可控状态。

三、强化督查落实,筑牢安全防线

各有关单位应制定假期巡查方案,明确巡查人员、频次及重点,对重点部位要重点防范,并规范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各单位分管领导和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须保持通讯畅通,遇突发情况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控制事态并上报,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与防范

(一)假期内开放使用的实验室

1.假期使用实验室须履行申请、审核、备案程序,经安全总监审核、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报资产管理处备案。

2.放假前须对假期进入实验室人员开展专题安全教育,明确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流程,培训记录存档备查。

3. 假期内开放实验室的单位须安排专人值班,值班人员须熟悉安全管理及应急处置要求。  

4.实验室须严格执行安全准入制度。严禁在实验室从事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在实验室留宿以及在实验区域饮食。

5. 学生在实验室做实验时,必须有教师在场指导。进行危险性实验的,务必提前做好风险预评估和风险防控措施,实验时须有两人以上同时在场。实验仪器设备需连续通电运行的,必须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相关仪器设备以及水、电、气和门窗,确保实验室安全。   

(二)假期内不使用的实验室

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须落实“四防四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关门窗、关水、关电、关气),清理易燃易爆易变质物品,确认安全后加贴封条。    

五、有关要求

各相关单位应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具体责任人。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隐患排查、教育培训及假期值班、巡查、实验室使用/封闭等情况进行抽查。凡未备案擅自使用实验室的,一经查实将依规追责问责。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健全责任明晰、链条完整、环环相扣的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确保2026 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平稳、有效运行。

.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2026年1月28日1700点前将《2026年寒假期间实验室使用申请表》(附件1,可提供复印件,原件学院留档备查)、《2026年寒假期间实验室使用情况汇总表》(附件2,假期无实验室开放的单位提交签字盖章的空白表)、《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模版见附件3,提交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的PDF扫描版送太白湖校区行政办公楼113室、日照校区教学办公楼1016室。 

联系人:全先高(日照校区13409032887)宋方宇(济宁15506377219)。

附件  1. 2026年寒假期间实验室使用申请表

        2. 2026年寒假期间实验室使用情况汇总表

        3. 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模版) 

       

       资产管理处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