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

时间:2026-04-09浏览:10

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营造安全的实验环境,保障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隐患排查工作,切实落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立即启动全覆盖隐患排查整改行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办,确保整改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排查无死角、整改全闭环,坚决杜绝形式主义。

二、排查范围和内容

本次隐患排查覆盖全校所有的教学实验(实训)中心、科研实验室(平台)。各单位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一室。隐患排查要紧扣春季气候特点与教学科研高峰实际,科学统筹实验安排,合理管控高风险实验的频次、规模与时长。要强化导师现场指导与全过程监管,健全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切实提升师生风险辨识与防范能力。要聚焦重要危险源管控、责任体系、分级分类、应急演练等关键环节,实施全流程、全周期闭环管理,坚决堵塞漏洞,防范遏制事故发生。要全面加强设备常态化运维,紧盯可燃气体、高温管式炉、高压反应及易燃易爆危化品等突出风险,规范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及设备超期超负荷运行、带故障运行。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各部门、单位自查阶段(时间: 即日起至416日)

 各单位组织人员,对照《济宁医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附件1,并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全面排查与整改。同时,请填写《济宁医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附件2,),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与完成时限。

第二阶段:材料提交(时间: 421前)

请各单位将填写的《济宁医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附件2),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备查,另一份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至太白湖校区行政办公楼113室,日照校区教学办公楼1016室,同时通过OA邮箱发送电子版和PDF扫描版。    联系人:全先高(日照校区13409032887),宋方宇(济宁15506377219   第三阶段抽查阶段(时间: 422起至430日)

学校成立由资产管理处、保卫处、教务处、科研处等相关部门以及各学院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实验室负责人、技术骨干等组成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对照自查台账和检查标准,检查各学院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确保隐患排查工作落到实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安全是所有实验的基石,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杜绝形式主义,确保本次排查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实验环境。感谢大家的理解与配合!

特此通知。 

 

附件:

1.《济宁医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

2.《济宁医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

 

 

资产管理处

20264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