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内搬家服务的通知

来源: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26-04-29浏览次数:10

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规范校内搬家服务管理,减少公用经费支出,结合学校资产管理实际,现就规范校内搬家服务事宜通知如下:

一、文件资料、小型办公用具等可自行搬运的物资,坚持“能自主、不委托”原则,由本部门、单位人员自主完成,杜绝不必要委托,将节约理念融入日常。

二、物品太多、大型设备、精密仪器等无法自主完成搬运的物资,可委托校内搬家公司搬运,但必须严格履行搬运审批程序,提前向资产管理处报备物资明细、预算金额等,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委托搬运公司,严禁擅自委托并产生相应费用。

三、为确保搬运工作规范有序开展,需求部门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明确费用核算标准,认真做好登记考勤工时费、车辆费用核算工作,确保流程规范、数据准确。

请各部门、单位严格遵照本通知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加强节约教育,引导全员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规范搬家服务使用,共同营造勤俭节约的校园氛围,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

特此通知。

       资产管理处

        2026年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