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的部署要求,全面提升我校实验室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切实保障实验室分级分类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现开展学校实验室分级分类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通过实施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精准识别和管控各类实验室安全风险,建立“权责清晰、分工明确、管理高效”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我校实验室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内容
(一)实验室分级分类备案工作
各单位依据《济宁医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附件1),组织所属实验室开展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价工作,采集基本信息,填报《济宁医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备案申请表》(附件2)、《济宁医学院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台账》(附件3)和《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附件4)。
(二)登录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平台进行信息维护工作。
登录网址:https://insp.sdzsscnet.com 。
操作流程:具体操作参考《高校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平台使用手册》(附件5)。
三、工作范围
学校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实验室需以“房间”为单位按照所涉及的危险源及安全风险程度进行安全分类和风险等级的认定。
四、工作要求
1.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单位须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按时完成分级分类更新工作,做到不遗漏一间实验室,保证信息采集的规范、完整、真实、可靠。
2. 实验室的危险源及风险等级实行动态管理。当实验室研究方向、主要设备、使用危险品类别或数量发生重大变化时,实验室负责人须重新进行分级分类,并及时进行报备更新。
3. 涉密信息,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
4. 请各部门、单位将附件2、附件3经所在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26年5月13日17:00前交至太白湖校区行政办公楼113室,日照校区教学办公楼1016室。同时通过OA邮箱发送电子版和PDF扫描版至宋方宇。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平台信息维护工作请同步完成。
联系人:全先高(日照校区13409032887),宋方宇(济宁15506377219)
附件:1.济宁医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
2. 济宁医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备案申请表
3.济宁医学院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台账
4.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
5. 高校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平台使用手册
资产管理处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