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及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全面摸清大型仪器设备存量、状态及使用效益,核实账实相符情况,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升资源配置与共享利用水平,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通知要求及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大型仪器设备专项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目的
全面核查大型仪器设备的数量、价值、权属、技术状态、使用效率及开放共享情况,重点排查重复购置、闲置浪费、共享不足等问题。通过清查,进一步建立健全大型仪器设备动态管理与开放共享机制,为学校预算编制、资源优化配置、绩效评价及科学决策提供精准、可靠的数据支撑,推动资产管理与教学、科研深度融合,提升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二、清查范围
本次清查范围为全校各部门、单位及附属医院使用和管理的,在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登记入账用于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后勤保障等,单台(套)设备原值30万元及以上的全部仪器设备。
三、清查基准日
清查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资产状况以基准日当天实际情况为准。
四、清查内容
(一)基本情况。
单台(套)大型仪器设备的名称、型号、购置及入账时间、单价、已提折旧等基本信息;使用部门、存放地点、用途、有独立操作权人数等使用管理信息;同类型设备台数等。
(二)使用情况。
单台(套)大型仪器设备是自用、对外出租、校内部门独自使用或校内共用,购置后已使用机时、近1年使用机时。清查闲置设备、低效使用设备台数。
(三)共享情况。
单台(套)大型仪器设备纳入共享平台、安装物联网传感器、服务校内部门(学院)、对外服务、共享收入等共享共用情况。
(四)维护保养情况。
单台(套)大型仪器设备启用以来维护保养次数、发生的费用,年度需固定支付的维护保养费用、承包单位。
(五)绩效评价情况。
各部门、单位及附属医院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的绩效评价、开展的频率、结果运用等情况。
(六)制度建设情况。
各部门、单位及附属医院大型仪器设备配置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共享共用管理制度、绩效评价制度等。
五、工作要求
(一)组织部署(即日起—5月11日)
各部门、单位及附属医院成立专项工作组,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及经办人,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清查方案,深入查找存在问题,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为专项清查工作有序开展奠定基础。
(二)全面自查(5月12日—5月21日)
各部门、单位对照清查内容,开展全覆盖、无遗漏自查工作,对本单位所有大型仪器设备逐台(套)细致核查,如实、准确填写《单台(套)大型仪器设备基础信息核查表》(附件1)、《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情况自查表》(附件2),并形成大型仪器设备自查报告(附件3)。
(三)汇总上报(5月22日—5月27日)
附件1、附件2和附件3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纸质版分别报送至资产管理科(太白湖校区办公楼115室)、日照校区资产综合管理科(日照校区办公楼1016室),电子版(含盖章扫描PDF版)同步发送至孙召贤OA邮箱。
资产管理处将会同财务处、审计处,采取账物核对、数据比对等方式,梳理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及整改建议,汇总编制全校大型仪器设备专项清查总结报告,按程序上报学校党委会及上级主管部门。
清查工作开展期间,如遇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济宁校区:弭 俏 667269
日照校区:张永栋 629978
附件:1.单台(套)大型仪器设备基础信息核查表
2.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情况自查表
3.大型仪器设备自查报告
4.各部门院系大型仪器设备明细表
资产管理处
2026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