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等7 部门《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通知》(安委办〔2026〕6 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科函〔2026〕45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学校二级单位要履行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要明确分管实验室安全的班子成员和各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安全风险较大的单位要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实验室安全闭环管理工作。各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隐患整改、个人防护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
二、严格实验室规划建设和设施配备安全。
要在充分考虑安全因素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实验室选址、功能分区、空间布局。要严格执行实验室设计建设相关标准规范,实现实验区、辅助区、存储区、办公区等区域功能独立、物理隔离,严禁混合设置。新建、改建、扩建实验室,电 气、通风、防火、防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相关安全设施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配齐配全安全防护、废弃物处置、消防器材等安全设备物资。
三、严格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
严格落实实验室规划立项、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及资质认定、等级评估、项目申报全过程中的安全要求。新建实验室投入使用前须开展必要的安全风险评估,满足安全条件。涉及实验室的改扩建、科研项目立项、设施设备采购及涉及危险源的毕业设计等实验活动,应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研究内容、危险源类型等因素发生变化时,应立即重新进行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估。
四、严格实验室日常管理和隐患治理。
要建立实验室分级分类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实验室类型、风险等级与专业特点,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细则。认真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建立隐患登记、整治、销号台账,做到闭环管理。发现实验室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立即停止相关实验活动并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责令关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要建立实验室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鼓励科研人员、实验人员等主动报告问题隐患。
五、严格实验室危险源管控。
要建立实验室危险源全流程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审批、辐射源许可管理、病原微生物认可审批等制度,严禁违规采购、登记、使用、储存、处置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要强化实验室电气、消防、特种设备、易燃易爆气体、粉尘、废弃物及动火、机械伤害等安全风险防治,严格管控高温、高压、深冷、强磁、强电、激光、高转速、高能量密度装置设备及自制非标设备、临时搭建实验装置风险,严防设备设施老化、损坏、缺陷等“带病运行”风险。
六、严格高风险实验室安全管理。
科研实验室必须按有关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压实项目负责人和导师的安全责任,对可能造成伤亡的环节进行现场盯控,严禁擅离职守、任由学生自主开展实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流程实验方案必须进行内部安全预审,严禁未经安全预审开展实验。强化分散式、开放共享、复合型、交叉学科、移动式实验室安全风险管控,制定安全风险应对措施。实验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和实验方案开展实验,按要求佩戴防护装备,严禁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实验参数、操作流程、实验条件等实验内容。每次开展实验前必须对场地进行清理,严禁违规存放与实验无关物品、过量易燃易爆物品。高风险实验室必须安装视频监控和必要的气体泄漏、消防监测报警装置,做好在线监测、及时预警和应急处置。
七、严格实验室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处置。
要结合风险特点,制定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聚焦危化品泄漏、火灾、爆炸、辐射污染、生物泄漏、高危废物泄漏等分类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定期修订完善。根据应急物资配备标准和要求,规范设置应急设施,配齐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定期检查、维护与保养,确保有效可靠。实验室主要负责人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 次实战性应急演练。校院两级管理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将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纳入安全检查内容。实验室事故发生后,要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并按要求向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八、强化实验室投入和科技赋能。
学校将按照现行经费保障机制和渠道,对实验室安全经费予以保障,重点支持安全设施改造、新型风险防控、安全人才培养等,确保专款专用、精准高效投放。鼓励建设实验室安全技术创新与共享平台,研发跨学科安全监管、新型风险管控等关键共性技术。加快推进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鼓励“AI+实验室安全”应用,开发危险行为识别、危险源监测等智能技术,实现安全风险隐患的识别、监测、预警全流程自动管控功能。要积极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不断提升实验室本质安全水平。
九、强化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
要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在线开放课堂、虚拟仿真技术等开展基本安全常识、操作规范、应急处置、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等教育培训。实验人员未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不得开展实验活动。要结合国家“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教育周等活动,创新开展实验室安全宣传,制作播放实验室安全警示片,定期发布实验室安全典型案例,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
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已纳入2026 年度省级党委和政府安全生产考核巡查要点、省属本科高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内容。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会同各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 查组对实验室安全开展明查暗访,省教育厅将不定期组织专家对实验室安全进行现场检查。请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面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压紧压实安全管理责任链条,健全责任体系,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坚决防范和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资产管理处
2026年9月16日